湖口县

2017-11-04 01:39:03

规划引领 加大投入 强化管理

“四好农村路”
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湖口县交通运输局


 

近年来,湖口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讲话精神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抓手,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在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规划先行,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统筹发展,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提升城乡交通客运一体化水平,构建“五横五纵七联”的综合交通格局。
    一、规划引领,政府主导,开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局面 

交通发展,规划先行。湖口县依托交通区位优势,积极打造成为九江副中心城市,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上的综合交通节点”,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部署,立足县情,科学规划,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打通外循环、优化内循环、疏通微循环”交通发展思路,制订了《湖口县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规划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特别注重“打通县域‘大动脉’,优化城乡‘主动脉’,改善村组‘毛细血管’”,使规划见成果,成果见成效,逐步构建城乡联动、乡镇互通、村组畅通的交通网络格局。大力实施交通“优行”工程。每年将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全县民生类重点项目予以安排、加强调度、确保完成。为湖口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长江经济带新型工业强县、全国知名山江湖文化旅游名城做好交通“先行官”。
    政府主导,多方联动。湖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高标准要求,高位推动。为深入全面开展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湖口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湖口县交通运输部门主动作为,及时跟进,相继制订了《湖口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湖口县农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方案》《湖口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湖口县交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了《湖口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口县公路治超治限治污染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提供了行之有效、规范科学的制度保障。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新跨越 
    随着湖口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近年来,湖口县大力实施“提质增效、通达通畅、平安公路”为主的三大工程,推进了县乡公路升级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撤并建制村硬化路、危桥改造和生命安全防护等工程项目建设,促使了农村公路由“线”成“网”、由“窄”变“宽”、由“通”向“好”的良性发展格局的形成,为服务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升百姓出行品质提供了重要保障。
    交通建设,财政保障。湖口县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达到2亿余元,其中每年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不少于3000万元;每年对乡道危险路段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不少于100公里;投入800万元对全县14个乡(镇、场)4米以下村组道路实施了会车点建设,建成了1280个会车点。县财政全额投入资金在城区及园区共新建5个停车场,目前公交首末站和园区停车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公共交通增加到7条线路,投入资金购入33辆绿色新能源环保公交运行,涵盖了城区、园区;县乡道升级改造、危桥改造、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道路日常养护等项目上级补助资金缺额部分由县财政全面兜底。同时,全力争取抵押补充贷款资金,从农发行获得9.6亿元农村公路PSL项目贷款额度,全部用于支持湖口县农村公路建设。
    财政兜底及贷款项目的资金支持,为湖口县建设“四好农村路”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58公里的县道升级改造任务,分别是流芳至苏山(二级公路)、流泗至大垅、大垅至海山、殷山至均桥、马影至江桥、西洋桥至舜德及三里至屏峰(部分路段)的改造任务。
    湖口县农村公路现有总里程达1109.219公里,其中县道134.406公里、乡道311.333公里、村道662.451公里、专用道路1.029公里;农村公路桥梁81座。农村道路硬化里程达940公里,全县所有乡(镇、场)、行政村通畅率达100%,村组公路通畅率达100%。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现有县乡道升级改造,县道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达50%以上,乡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80%以上,全县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上水泥路;着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速城乡融合。
    三、强化管理,协调发展,取得“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成果 
    湖口县为改变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局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逐步摸索、建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按照“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优良”的目标,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轨道,实现了农村公路由“重建轻养”向“建养并重”、由“粗放管养”向“精细管养”、由“季节性养护”向“常态化、长效化养护”的三大转变。
    湖口县做到了“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定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的“五个到位”和“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四个提高”。 
    一是不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湖口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口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考核细则》等文件,每年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且分值不低于2%
    二是按照“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优良”的目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行专业化管理,投入600万元建成文桥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构建了现代化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使农村公路养护由季节性、粗放型向常态化、标准化转变。明确各乡(镇、场)政府的管养责任,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乡镇级“管养分站”机构设置,统一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统一考核内容、方式,实行“月巡查、季考核、季通报”,指导成立14个镇专业养护队伍,对乡、村道路实施集中养护,使乡、村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至此,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为养护责任主体的长效机制形成。
    三是实行市场化经营运作,各乡(镇、场)聘请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养护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农村公路进行管养。还积极开展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通过严格比选,确定了农村公路养护示范重点乡镇,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至今,全县共创建乡村道路文明示范路23条,合计128公里。2016年投入日常养护资金达200万余元,对道路杂草的清除及路面的维护公路里程达918公里,实现了县乡道养护全覆盖,村道养护覆盖率达100%。确保农村公路道路优美、洁净、安全、畅通,彻底消除农村公路重建轻养、失管现象。
    四是为了保护路产路权,确保农村公路不受侵犯,管养结合,加强公路路面管控。投入200余万元在全县矿区、码头等货物集散地安装了电子计量及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对域内车载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监控,情况一目了然,由“人力治超”走向“科技治超”。该系统的安装实施在江西省九江市尚属首次,大大提升了交通管理水平,“三治”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还加大对路产路权的查处力度,针对出租车不打表,农巴车不进站、公交车服务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农村公路内的违章建筑、架设杆线铺设管线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公路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保障了辖区内道路的安全、完好、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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