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建民生工程
发展交通 促经济腾飞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樟树市地处赣中,跨赣江中游两岸,境内以平原低丘为主,全市总面积1291平方公里,总人口60万。截止2016年底,全市公路共有1122条,里程2021.056公里,公路密度为156.55公里/百平方公里;等级公路1699.51公里,等外公路321.546公里;已硬化里程1496.703公里,硬化率为74%。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宜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交通运输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的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良好,路网通行能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实现了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极大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现将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樟树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总体情况
按照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文件要求,我市严格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建立管养长效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目前,全市1447.614公里地方管养农村公路的建、管、护、运营等相关工作已步入正轨,在管养水平、安全条件、路域环境等方面实现较大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为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消除危桥安全隐患,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方便群众便捷出行,我市多次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着重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交通实际问题。
(一)建好农村公路
从2003年起,根据不同的路面宽度,通村公路每公里补助不少于2万元的政策从未间断过,先后出台了《樟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农村村组公路建设专题会议纪要》、《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村组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极大的提高了群众修路的积极性,2003年至今,修建通村公路约1380公里。
2011年12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樟树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民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在全省没出台农村公路危桥补助政策前,对我市危桥改造项目进行补助;2014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58号)后,2015年9月,我市出台了《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2012-2016年,我市共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8座,计697.26m,其中列入上级补助计划19座,极大的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二)管好农村公路
政策支持。2017年9月15日,出台了《樟树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樟树市创建江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樟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樟树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
机构建设。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及人员基本支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市财政拨款,市县乡公路管理所为差额拨款,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市交通局养路队为自收自支。乡(镇)公路站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内业资料齐全。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设立到位,樟树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已于2017年9月15日获得了宜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的批复。
发展考核。“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的《樟树市2017年度乡镇(街道)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公路交通工作占3分,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四好农村路”分值设定为2分。考核通报在年底印发,公布考核结果。同时,乡镇(街道)也将“四好农村路”纳入了对村级工作的考核。
资金管理。从2003年至今,我市财政从未间断过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根据《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村组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具体的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的路面宽度,通村公路每公里补助不少于2万元。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工作及奖补资金203.2万元,从财政拨款至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考核情况下拨。该项资金从2016年起已列入了每年的财政预算。今后随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物价增长、财力增加等因素据实逐年增加。
公路保护。出台了《樟树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樟树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樟树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农村公路超载超限治理规范有序,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齐全;实施路宅分家,公路上无摆摊设点、乱堆乱放、打场晒粮现象、无非公路标志;推进爱路、护路纳入了村规民约。
(三)养好农村公路
2013年1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路维修及养护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实施农村公路维修,投入4362万元(争取了县道升级、客运网络等项目补助资金752万元,市财政实际投入3610万元)对全市破损较为严重的12条主要县乡道53.65公里进行维修,极大的提升了路网通行能力。
2015年8月,我市出台了《樟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打造了农村公路养护“文明示范路”48公里,其中三冷线18公里,光双线20公里,光黄线10公里。文明示范路做到了路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养护责任牌清晰、标志标牌基本齐全、排水通畅、绿化美观。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樟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方案》,采取县道月检查、乡道季检查、村道半年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了8个农村公路养护考核工作组,对全市21个乡镇(街道、场)分片进行考核。
通过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以来,我市的农村公路通行状况得到极大的改善,路容路貌整洁,养护责任牌清晰,标志标牌基本齐全,边沟畅通,群众出行条件大为改观,群众满意度大大提升,特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路面清扫后,路面有效宽度增加,人车通行更加通畅;2、修剪路树和清理路肩杂草后,视野更为开阔,特别是在弯道内侧,可以提前发现对面来车,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3、局部路面坑洞和起拱修补后,路面行车更平稳、更安全。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我市为全省首批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县市,在2012年12月实施的全市重点民生工程,城乡客运一体化3元封顶的基础上(即上车10公里以内1元、20公里以内2元、20公里以上3元),2015年3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一元城乡公交”,市财政每年补贴1831万元,通过积极将镇村公交班线向村委延伸,不断提高受益群众覆盖面,现在全市100%的乡镇、98.7%的村委开通了镇村公交,2016年,我市又在全市建设镇村公交招呼站458个,使再偏远的乡镇村民出门就有公交站点,进城也只要上车1元、刷卡九角,农村群众出行极为便利,出行成本大幅降低,农民到城区销售农副产品、购置生活物资以及购房的意愿都大幅提高,人流、物流更加繁荣,极大的促进了城乡交流,实现了城乡客运资源均等化,4年多来已累计运送旅客3490万人次,政府共补贴镇村公交6600多万元,为全市城乡居民节约出行支出1亿多元,已形成“出行便捷、经营规范、服务优质、安全可靠、保障有力”的镇村公交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实现乡村振兴的奋斗目标。我市将农村物流建设纳入了《樟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三五规划》,2017年4月,市政府又出台了《樟树市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着力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在城北工业园区规划用地约320亩左右,筹谋启动大型樟树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打造赣西地区“标杆性”农资、农副产品营销、仓储、物流大市场。同时,政策扶持本地天添发、五大洲、博彩超市等货运物流企业、商家发展,积极开展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货物运输配送服务,推行“生产基地--超市--消费者”的“农超对接”等现代化新兴、流通渠道,推动商品、农资下乡,农副产品进城,有效降低了物流配送成本,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我市历来非常重视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市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定期深入乡村调研、视察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今年成立了樟树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任组长,交通、公路、发改、财政、审计、监察、国土、城建、环保、水利、林业、文广新局、各乡镇(街道、场)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要求各相关乡镇(街道、场)主要领导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作为本年度一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确保年内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考核通报在年底印发,公布考核结果。同时,乡镇(街道)也将“四好农村路”纳入了对村级工作的考核。
(二)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完成建管养运的目标任务,交通、发改、财政、国土、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通力合作,简化办事流程,给予优惠政策,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多次召开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危桥改造、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做到“三个明确”:(1)明确项目责任人,由各乡(镇)长为行政辖区内项目责任人;(2)明确完工时间,对县道升级、危桥改造、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等项目的具体完成时间都进行了明确;(3)明确质量责任,落实了从业单位质量责任终身制和项目法人单位监管责任制,同时,市交通部门加强对项目质量和进度的监管调度,实行每月三调度制,从项目开工调度至项目全面竣工。定期印发工作简报,推动工作稳步发展。
(三)财政保障,落实项目经费
凡是上级部门正式文件要求配套资金的,我市都严格执行。比如通村公路建设,我市从2003年起一直都在补助,从未间断,市财政累计补助约3000万元;补助28座危桥改造项目402.9723万元;2013年启动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市财政投入361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每年安排了203.2万元专项经费,三年已累计安排了609.6万元; 2012年起实行的镇村公交,市财政每年补贴由1100万元增长为现在的1831万元,4年多来政府共补贴镇村公交6600多万元。市财政共投入或配套了1.4亿元用于交通民生工程。
(四)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我市的农村公路建设都是由乡镇(街道)或村委作为业主,成立工作机构,负责招投标和建设管理,交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我市不定期通报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并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了樟树市科学发展观考核、樟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考核。
一是坚持标准不放松。25户以上自然村通公路建设项目要求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坚持水稳基层、面层两层的施工标准。
二是坚持实行四项制度,建设廉政工程。在公路建设项目具体操作中,认真执行公路建设的法律规章,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公路建设中,加强在建项目的廉政工作,努力建设廉政工程。
三是坚持三检查制度。(1)开工前检查路基整修情况,把好开工关;水稳层开工时检查,把好原材料及配比关;(2)坚持水稳层验收检查,检查水稳层是否结板,如发现松散及不合格路段,提出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待检查整改到位后,才允许面层开工;(3)面层施工中的检查,检查原材料、砼配合比、模板安装等,确保水泥路面的质量。
四是坚持各项试验检测过关。坚持钢筋、水泥、砂、卵石等原材料的二次检测,对危桥改造项目要求进行桩基检测、梁板检测等,危桥加固项目要进行静载检测。对于不按要求进行试验检测的,坚决不予验收,坚决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五是落实“三同时”、推行“七公开”制度。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逐步落实“三同时”、推行“七公开”,并着手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工作推进时间、公开的主体和平台,建成内容科学、系统配套、管理有效的公开制度体系和管理办法,形成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我市农村公路都建立了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提升了农村公路的管养水平、安全条件和路域环境,达到了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目标。
虽然我们的“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跟兄弟县市比也有不足。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修路为民,服务发展要务,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项目进度,加强工程监管,更好的把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